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6月15日,原称顺德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工作,1978年9月正式重建。1992年顺德撤县建市,顺德县人民检察院改称顺德市人民检察院。2002年12月顺德撤市建区,顺德市人民检察院改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