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存,曾任湖北省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书存在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陈书担任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辖区“三违”整治工作职务之便,为他人违规修建“三违”建筑提供便利,收受开发企业钱款3万元。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陈书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4日,陈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