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