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 1、监督检查县政府和镇、乡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中、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1 2、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镇、乡及其工作人员违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其违及政纪的行为; 3、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乡制定的有关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4、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