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宣和遗事》后集:“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吴玉章《辛亥革命》:“而 清 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
宣抚,读音xuān fǔ,汉语词语,是指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宣和遗事》后集:“徽宗詔童贯復行宣抚云中等路。”《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吴玉章《辛亥革命》:“而清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刚调用岑春煊入川宣抚,又下令端方派兵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