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拉伦茨( Karl Larenz 1903年4月23日-1993年1月24日)生于维塞尔市(Wesel),卒于慕尼黑;德国著名民法学家及法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对大陆法系民法理论的影响极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