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玉发[2001]44号)文件,保留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