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保山市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各区设有公安分局,各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工作职能是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