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设置在广东省清远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判。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和清远市委领导,接受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