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的水行政事务,水行政执法,宣传和执行各项水法规。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