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决案件。 2.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
判案,词语,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处理政务。
谓政府官员批阅公文,处理政务。
唐白居易《诏授同州刺史病不赴任因咏所怀》诗:“可怜病判案,何以醉吟诗?”《新唐书·百官志二》:“以六员分押尚书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宋丁谓《丁晋公谈录》:“就牙牀小案子上,判案三道。”
犹结论。
郭沫若《文艺论集·艺术的评价》:“因为我们由同一的前提可以得到一个完全相反的判案。”